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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聰明的王安石第12頁 章曠領著三個小孩往裡走。 三個小孩也是到處張望。 其中劉安元抱著一大袋東西,而酒樓的雜役還抬著兩口大箱子。 雜役本來也要幫劉安元提的,但劉安元不許。 正所謂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章曠看向劉安元,揉了揉劉安元的腦瓜:“拿的什麼?” 劉安元露出在東京的孩子們臉上很難看得到的天真笑容:“這些是老漢讓我帶過來送給皇帝老子的。” “有新繁產的團扇,眉州產的貢炭,華陽產的酒,還有山茶油,黑芝麻。” 章曠笑著揉了揉劉安元的腦袋:“都給我吧,不給皇帝老兒了。” “他不配。” 劉安元不懂,但大受震撼,最終選擇了尊重。 轉頭,章曠把三人帶進了外層大廳。 不少人跟章曠打聽:“狀元公,家裡人啊?” 章曠指了指三小隻:“我弟弟。” 普通人看到章曠的三個弟弟後,也是忍不住感歎。 劉安元和章曠長得很像,類似,一看就是同一類人,聰明勁兒直透天靈蓋兒。 章赤一看就很有書香氣,有貴氣,一看就不是普通孩子。 王安石這個孩子,有一種在大儒身上才能感覺到的奇異感覺。 就算普通人家有四兄弟,那也是很嚇人的,更不要說是三個這樣的弟弟了。 其實他們的到來,對章曠來說是好事也是壞事。 畢竟以章曠在這兒要乾的事情,來三個弟弟,很有可能被敵人加以利用的。 但,從古至今,隻有沒有競爭意識的人,才會被人把家人當軟肋。 其實,至親家人,是一種比鄉黨還要高級的資源優勢。 凶徒抓住弟弟威脅如果不就範就殺人? 正確的回答應該是‘你有種敢動他一根汗毛,我殺你全家’。 兄弟幾人擺在這兒,你最好有辦法用見不得光的手段短時間把幾個人都殺完。 否則一定會有人隱姓埋名。 十年後,你就等死吧。 隻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 同樣的道理,隻有千日做殺人犯,哪有千日防被殺? 如果不是見不得光的手段那更加了。 誰要是有本事用正經手段,把幾兄弟都殺了,算你牛逼。 曆史上,兄弟被殺後,剩下那個王者歸來的案例簡直是數不清。 所以,章曠根本沒想過要把三個小家夥保護起來。 能活活,不能活那就是這個時代的人應該有的命運。 要是活了,那就天高海闊任他遨遊。 章曠帶著三小隻,來到了趙禎這一桌。 趙禎三人正在瘋狂扒拉菜呢。 看到三個小孩,有些狐疑。 章曠:“沒彆的桌子了,就這兒吧。” 章曠跟趙禎:“這三個是我弟弟,就在這桌吃了。” 趙禎:“朕……我同意了嗎?” 章曠:“你吃白食的又不給錢,哪有拒絕拚桌的權力。” 趙禎急了,本來和三個飯桶一桌,就搶不過,現在還多來三個小孩?這飯還怎麼吃? 懷賢攔住了趙禎,壓著趙禎的手,偏頭嘴不動而出聲:“拚桌的意思是他們會另外上一份菜。” “咱就當沒聽懂,咱吃他們的。” 趙禎深以為然:“好,坐就坐吧。” 很快,三小隻就被眼花繚亂的食物吸引了目光。 不過三個小孩畢竟食量有限,上上來的菜,趙禎四人真吃! 趙禎幾人一邊吃一邊跟三個小孩套近乎。 趙禎看著劉安元:“你是章曠的弟弟?親弟弟?” 劉安元點頭。 趙禎:“那你姓章?” 如此普普通通的套近乎搭訕,得出了意外的答案:“我姓劉。” 趙禎也不在意,這年頭這種事情很正常,又看向章赤:“那你也姓劉?” 章赤:“我姓章。” 趙禎:“親弟弟?” 章赤思考了一下,自己和老哥應該是親兄弟了沒錯。 點頭。 趙禎明白了,劉安元是被被寄養出去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第三十四章聰明的王安石第22頁 轉頭看向王安石:“你姓劉還是姓章?” 王安石一筷子把虎皮豬肘上看起來最誘人的皮夾了一大塊放在自己碗裡,然後才開口:“你姓什麼?” 趙禎:“我姓趙。” 王安石:“蒙百千,在中間。翻開看,同一句。你在頭,我在尾。” 趙禎疑惑:“什麼?” 王安石低頭,原來是文盲。 父親說過,不要在外麵批評文盲,因為文盲往往力氣很大。 趙禎看章赤。 章赤:“你讀過書沒有,蒙百千你知道不?” 趙禎思索了一下:“是不是《蒙求》《百家姓》《千字文》?” 章赤:“原來知道啊,真笨。” 趙禎:“!” 為什麼知道還要挨罵? 這世界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趙禎看向王守忠。 王守忠很為難的樣子:陛下你是知道的,我才讀書沒幾天。 趙禎看向冷亞,冷亞正在啃蹄髈骨頭。 趙禎轉頭看向了懷賢。 懷賢:“蒙百千,在中間,就是說中間的百家姓。翻開看同一句,就是百家姓的第一句‘趙錢孫李周吳鄭王’。” “他說他姓王。” 趙禎:“你們三兄弟很奇怪啊,為什麼你們三個一個姓劉,一個姓王,一個姓章?” 三人一路從成都趕來,路上早就玩兒成了最好的玩兒伴了。 此時異口同聲:“你才奇怪,明明讀過書,怎麼這麼笨!” 章赤:“讀過書都開不了智,看來得加大力度,不如讀讀佛書吧。” 劉安元:“我看他就像個和尚,要不你跟他學學。” 懷賢哪兒敢搭話?佛家講點化萬物,這兩兄弟嘲諷趙禎笨的不像人,他哪兒敢接? 隻是說:“我已經不當和尚了。” 王安石:“難怪你吃肉吃這麼快。” “怎麼東京在鬨饑荒嗎?” 懷賢雙手合十:“你們來自富庶的成都,當然不懂,我們有些地方窮得很,不如施舍點吧?” 章曠此時剛好從旁邊路過:“騙小孩子?” 王安石抬頭看著章曠。 章曠:“在這個大廳坐著的,最次都是七品官與家人,算君民同樂。” 王安石愣了一下轉頭看向趙禎。 這貨是皇帝?! 章曠轉頭就走了。 趙禎還不知道自己被發現了,還擱哪兒逗小孩兒呢:“你要不要喝點?” 王安石壯膽:“喝點就喝點,但是我這個人有個毛病。” 趙禎:“喜歡撒酒瘋?” 王安石深沉:“我喝了酒之後,才氣壓抑不住,喜歡作詩。” 章赤和劉安元不得不愕然轉頭看向王安石。 好家夥,你什麼時候得了這種病,我們怎麼不知道? 趙禎笑了,小屁孩,喜歡裝逼:“你喝。” 王安石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這玩意兒,果酒。 準確的說是果味兒醋類發酵酒。 也說不上醉。 王安石喝完:“柳葉鳴蜩綠暗,荷花落日紅酣。三十六陂春水,偶爾想見嶺南。” 曆史上,王安石得兩三年後才能跟隨他爹到東京,做出這首詩的初本。 然後卻沒有發出來。 等到幾十年後,第二次到了東京,又看到太一宮時,才又把這首詩重寫,發了出來。 原文寫的是白頭想見江南。 是因為王安石看到太一宮想起了故鄉,想要回去。 而寫偶爾想見嶺南,是因為他父親王益帶著他哥哥去了嶺南,他卻去不了,一路上有時候會突然恍惚,以為自己和父親兄長在一輛馬車上。 趙禎聽完之後愣了一下。 趙禎雖然菜,但在文學方麵他還是很懂得,學了很多。 能讀懂裡麵寫了什麼。 那種暮年氣,怎麼能是這麼個孩子寫的呢?趙禎鄙夷:“代寫。” ———— 求月票! 衝新書榜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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