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既然鬨大了那就更大點(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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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既然鬨大了那就更大點(二合一)第12頁 不過正如自己之前想的那樣,這案子不收錢都做,所以有這個收入已經很不錯了。 想到這裡,趙主任笑著開口道:“看來向總是吃定我了啊,行向總,就按你說得來!” 既然對方已經知道了情況,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自己就算是不要錢也得做這個案子,現在能和對方五五分成已經很不錯了。 本來他的計劃是三七分,自己七的。 對麵的向陽豐哈哈大笑道:“好,趙主任果然爽快,那就這麼說定了。” 這種事正常是不會簽什麼合同,因為沒法簽,不過有時候也會有人簽…… 那肯定有人好奇,如果趙主任不給這個錢咋辦。 正常情況下肯定會給,因為給了這個返點,意味著後麵他還可以源源不斷的接對方案子,一次飽和次次飽,是個腦子正常的人都能明白。 但現實中也有那些腦子不好的,遇到這種不講規矩的人那也沒什麼太好的方法…… 談好了之後趙誌鵬就接手了案子,他要好好研究,既要贏,還要贏的漂亮。 而且,他不單單要贏這個庭審,還要在網上再贏一次,他要“雙贏”! 老向自己或許也沒意識到,他請的這個律師為了利益居然會主動的把這個事捅到網上。 在一個上午,網上突然曝出了一個消息,周雲代理的案件莫名起訴四個普通人。 “他們四個人隻是在網上做了一些刷單工作,刷單確實不對,但是,且不說那些個商家有沒有這麼大的損失,就算真的損失這麼大,也不能把所有的損失都算在四個刷單的人身上吧!” “他們四個人哪有那麼大本事,還三千多萬,怎麼想都不可能。”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周雲還是接了案子而且毫不猶豫的起訴,我認為這樣的起訴就是在仗勢欺人。” “我們很多人都是周雲律師的粉絲,他以前做的那些事,那些保護普通人的案子都曆曆在目,但這次他做的太過分了。” “為了賺錢,就要拋棄他一直以來貫徹的原則嗎?” 沒人知道這些言論什麼時候出現的,等發現之後就直接爆火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絕對有人在後麵推波助瀾,至少肯定是花了不少錢的,這年頭各大平台的流量都很貴。 但是對於普通網友來說那就是一場狂歡,周雲就算做的再多,網上依然有不少人討厭他。 比如現在正在辦公室坐著的一個公司老板李紅行,他就很討厭周雲。 討厭的原因很簡單,他認為周雲這個人太過於偉光正了,一點都不真實。 我們其實很多人都不喜歡這種所謂的“完人”,看電視看到類似的人設都會討厭,認為太假了。 現實世界是蠅營狗苟的,是藏汙納垢的,哪有什麼偉光正,哪有那麼好的人,肯定是有什麼利益需求,隻不過沒被人發現而已。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些人想的沒錯,因為周雲確實有利益需求,那就是係統任務。隻不過沒人知道也不會有人想到而已。 李紅行這會就在網上發著評論:“我之前就說過的,周雲肯定是為了錢,結果還有那麼多人反駁我,現在看到了吧。” “之前那麼做就是為了立人設,現在看到大金額的案子了,直接就重拳出擊。” “他不是為了普通人嗎,那咋這次站在了什麼資本家那邊起訴普通人呢,來來來有人給我解釋一下不?” 這些言論的核心就是,你周雲說自己是個好人,那既然是好人就不能為了錢做案子,就不能接老板們的案子。 好人就應該被人用槍指著! 同樣在網上,有部分群體就是隻看身份不看事實,其他的就不說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必須是站勞動者,所有老板都是壞的。 你周雲現在居然借老板的案子起訴普通人,那你已經不是那個周雲了,我們要脫粉! “脫粉了,什麼也不說了,周雲這次讓我太失望了,他忘了是誰在支持他,沒有這麼多人支持他算什麼!” “脫粉+1,周雲已經變了……” 反正是人不是人的上來都是直接來一句脫粉,就像是平時看到的“純路人”一樣。 反正就是帶節奏,就是要讓你周雲跌下神壇。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周雲這次必輸!” 你看,這種言論都出來了。 周雲自然也有不少粉絲,這會也在不斷和人辯論。 比如董教授直接用大號發言:“大家都冷靜點,現在什麼情況都不清楚,彆著急站隊,先讓子彈飛一會。” 隻能說沒去利益衝突後,董教授的腦子還是很清楚的。 但是人家就是為了帶節奏的,你說這些根本沒人聽。 真正的路人都在那裡吃瓜呢,路人平白無故的去吵這些乾嘛。 這個案子一下子在網上火了,然而仔細看就會發現,案子細節一點都沒有泄露,隻是知道周雲代理了幾個老板的案子,被告是幾個刷單的人,要幾個人賠三千多萬。 新聞學的魅力就在這裡體現了,幾個人是不是刷單的,當然是了,但他們不隻是刷單的,他們還是組織刷單的。 這樣的新聞你說他有問題也沒問題,但你說他沒問題也不對,因為隱藏了關鍵信息,整個新聞意思一下子就變了。 輿論就是這樣引導的。 但是老向這邊直接炸了。 “踏馬的誰乾的,啊誰乾的!”老向在辦公室直接化身桌麵清理大師。 他之前一直擔心的就是周雲用輿論手段,結果現在莫名其妙的就被人弄到了網上,而且還火了! 雖然案件細節沒被泄露,但這樣搞下去遲早的事。 更關鍵的是現在他根本查不出究竟是誰發網上,這種溯源追查很難,必須的是專業律師或者是公安機關來查才行。 旁邊的向陽豐一言不發,就這麼靜靜地看著老向發火。 終於等到對方冷靜了下來,這才上前道:“哥,你說……會不會是周雲發上去的啊?” 老向聞言直接擺擺手道:“不可能,周雲那人雖然瘋,但他做什麼事都是堂堂正正的光明正大的。” “他要發網上也會光明正大的發,不可能這樣偷偷摸摸。” 這算是大家現在的共識了,哪怕是對手也都認可的,周雲把一切都擺在明麵上。 哪怕要送你進去那也要和你說的清清楚楚,就是我周雲一手設計把你送進去。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第273章既然鬨大了那就更大點(二合一)第22頁 所以發網上也絕對不會偷偷摸摸。 向陽豐猶豫了一下道:“那會是誰呢,這表麵上看起來在攻擊周雲,但對我們太不利了。” 老向在辦公室走來走去,走了半天後開口道:“既然亂了那就再亂點,給我繼續帶節奏,越亂越好。” 這也是輿論中經常用的手段,當某個言論你無法否認的時候,那就去攪渾水,攪的越亂越好。 網友們每天接觸到的信息是有限的,所以如果每一個信息看起來都很真的情況下,自然就會分流大家的注意力。 向陽豐點點頭道:“好的大哥,我今天就去安排。” 很快網友們就發現,消息又開始變了。 有的自媒體說這幾個人是刷單水軍組織者,他們刷單是為了賺錢,現在彆人讓賠錢很正常,周律師牛逼。 而有的則是說,其實老板們也破產了,現在根本不是什麼老板,所以周雲才幫忙。 類似的言論層出不窮,而且看起來都很真,有鼻子有眼的。 當然還有一些是在說周雲問題的,但基本上沒什麼言論敢對周雲直接展開攻擊…… 都知道周雲專業送人進去,最起碼在當下,沒人敢第一個跳出來開噴。 網上越發混亂,周雲都沒有發一句話,就好像根本不在意似的。 但周雲咋可能不管呢,於是在一個下午,某個靚仔來到了京南區法院。 案件的承辦法官老鄭抽出時間來專門見周雲,其他律師他可以不給麵子不見人,但周雲一定要見。 尤其是現在,案子還沒開庭呢就已經在網上傳的沸沸揚揚,那必須的問清楚情況。 比如……這是誰發網上的,目的是什麼。 畢竟法官也有自己的想法,基本上看了起訴狀和雙方證據後就會有一定判斷了。 而現在,老鄭想的比較多。 辦公室內,老鄭看著麵前的年輕人笑道:“周律師,有日子沒見了,來隨便坐。” 等周雲坐下後開口道:“周律師,咱們也都認識,我就不說那些沒用的了,這個案子一下子到了風口浪尖,你有什麼看法嗎?” 周雲聞言開口道:“具體誰發到網上,我其實也不太清楚,不過看對方的意思應該是覺得吃定我了。” “所以我今天過來是想申請一下庭審直播!” 他當然知道是誰了,絕對是那個接了案子的律師! 用屁股都能猜出來,他這邊挖了坑,對方都沒有任何猶豫就往裡跳,你說這咋辦,沒辦法。 他還能拉著人家不成,拉不住的,所以還是算了吧,不如自己再推一把…… 庭審直播?老鄭聞言一臉詫異道:“周律師你確定?你不是一向不在意庭審直播嗎?” 這個確實是,周雲一直不怎麼在意,因為直播不直播意義不大。 但不代表直播沒用,隻不過以前那些案子不合適,而這次他可以趁著這個機會來做一場庭審直播。 “這次可不一樣,人家覺得吃定我了,所以提前就發網上,還說什麼周雲必輸。” “那既然如此就不用想太多,弄的再大一點,把所有的事都放在陽光下,理不辨不明嘛,您說呢鄭法官?” 這就是周雲的所謂謀劃,以不變應萬變,堂堂正正之勢碾壓對方。 在這種光明正大麵前,什麼樣的陰謀詭計都沒用。 普羅大眾自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很多東西真的沒必要藏著掖著,該直播就直播,判決書該發網上就發網上,就要讓大家都知道。 越藏著掖著越會引發陰謀,質疑也會越來越多。 聽了周雲的話,老鄭都被鎮住了,很多人都這麼說過,但很少有人能和周雲一樣,因為周雲知行合一! 終於老鄭開口道:“周律師,真的要直播?” “當然要了,都已經這樣了還不如乾脆來一場辯論。” 說到這裡周雲突然笑道:“當然,場麵可能會搞得有點大,我得提前和您溝通一下。” 果然!老鄭就是擔心這個呢,平時也就罷了,發生意外休庭就可以。 但是直播庭審可不行,那要是發生點什麼事都會成為熱搜,尤其是在這樣的情況下。 壓下心裡的想法,老鄭開口道:“準備搞成什麼樣?” 周雲很快道:“可能會涉及刑事,我準備這樣弄……” 計劃趕不上變化,本來打算在庭審中說服法官的,但是現在不行了。 搞庭審直播,這些事最好提前和法官以及法院都溝通好,讓法警提前準備好。 “鄭法官,你看,幾個人是明擺著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刷單的,如果沒有指使者的話,那定個非法經營罪沒有任何問題。” 用這個說服法官相對比較容易,畢竟是最高法的規定。 “到時候也算是給大家做一場普法直播,有百利而無一害,我認為可以做。” “您看要不要和院裡申請一下?” 老鄭開始糾結了,自己究竟要不要答應,這周雲的一張嘴把這件事說的什麼都好,以至於他都想不到拒絕的理由。 眼見老鄭在糾結,周雲又道:“您是覺得哪裡還不行,刑事方麵嗎?我相信我的證據已經足夠可以證明他們存在有償的組織批量刷單退貨行為。” 有償,還有組織,還是批量刷單退貨,這一個又一個的詞把老鄭聽的更不知道說什麼了。 這就是問題所在,理論上來說這種有償有組織的水軍行為就要以非法經營罪論處。 但實踐中的難點就在於,該罪名本質上是結果加重犯,有行為以及嚴重後果才可以處罰。 但是,非法經營罪刑法中沒有列舉水軍這情況,因為製定刑法那會還沒水軍呢。 最高法的司法解釋說“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是按照非法經營罪的“其他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來定的。 同時最高法又說了,誒你們下麵用兜底性條款來定罪的時候必須慎之又慎,所以這類型案件很容易被改判無罪。 就是既要又要,下麵就有點不知道怎麼弄了,因為怎麼說上麵都有理。 於是周雲又道:“情節方麵您也知道了,直接破產,損失嚴重,這必須得追究刑事責任。” “除非他們供述出來誰指使他們的,那樣或者可能就可以定個不起訴或者緩刑,您說呢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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