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挖了這麼久的坑,你們終於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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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挖了這麼久的坑,你們終於跳了第12頁 新廣區,歐生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內,今年三十六歲的吳俊賢正在嗑瓜子。 他就是這家所謂的人力資源公司的老板,也是之前被康偉倫打斷肋骨的被害人。 這會兒一邊嗑瓜子一邊道:“那個康偉倫的家屬再沒說什麼嗎?” 旁邊的一個年輕人開口道:“沒有,上次打電話我已經給說了,反正他們家要是不出錢,我們肯定不可能給諒解書。” 吳俊賢點點頭:“那就行,還敢跑過來威脅我,真把自己當顆蒜了,什麼玩意!” “就先這麼晾著吧。” 其實吳俊賢的想法是,等對方求爺爺告奶奶湊點錢,實在再沒辦法了,自己再出麵做好人。 反正已經問過律師了,沒有諒解書緩刑的概率很小。 到時候等檢察院那邊說話了,自己再給諒解也不遲。 到那個時候,那個叫什麼康偉倫的非但不會恨自己,反而會特彆感激自己! 能在勞務中介這種吃人的行業混到現在,吳俊賢肯定是有點腦子的,沒腦子的人也乾不到現在。 然而,吳俊賢並不知道,這個時候周雲已經開始收集證據了。 和之前做劉福生的案子一樣,怎麼證明勞動關係,尤其是沒簽合同的情況下,根據原勞社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能拿出來的大概有五種證據。 第一是工資發放記錄或者發放憑證,繳納各項保險的記錄。 第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可以證明身份的“工作證”等。 第三,勞動者填寫的招聘表或者登記表等記錄,當然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都算。 第四,則是考勤記錄。 第五,其他勞動者的證人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都可以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周雲目前手頭的證據有工資發放記錄,都是用微信轉賬的方式發的。 雖然是按照每天計算,但或許是因為康偉倫乾的時間長,所以都是按照半個月來轉賬的。 然後就是和中介的聊天記錄,就是加了中介後,對方發來的所謂“待遇”,就是一天兩百,還有穩崗補貼等等的記錄。 所以其實現在能拿出來的已經有兩種證據了,接下來如果還能有其他勞動者的證言就足夠了。 周雲的核心觀點是,證明康偉倫和中介公司以及分揀中心那邊是勞務派遣關係! 而勞務派遣的硬性規定就是,被派遣者必須和用人單位簽訂不少於兩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裡的用人單位就是中介公司,用工單位則是分揀中心所在的快遞公司。 除此之外,還有就是分揀中心的一個組長通知康偉倫乾活的聊天記錄。 這些都是要證明一點,那就是分揀中心對康偉倫進行了管理。 勞務派遣就是這樣,用工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管理,但是工資卻是由用人單位也就是人力資源公司進行發放。 所以,在申請仲裁的時候還可以順便添加一個第三人,也就是快遞公司。 某種意義上來說,快遞公司也是中介的爹,找快遞公司的麻煩效果會更好。 沒辦法,勞務派遣現在已經不新鮮了,隨著普法工作的進行,很多時候勞務派遣也已經沒辦法完全避免風險。 於是,更多的新玩意出現了。 勞務外包,勞務分包,承攬關係,雇傭關係,合作關係…… 有的時候你作為勞動者,乾了半天活你甚至都不知道你和給你錢的這個人或者公司之間到底是個什麼關係。 這裡麵勞務分包是建築行業的一個術語,人家建築行業有專門的法律進行規製。 放在普通行業,那就叫勞務外包。 至於雇傭關係,現在已經不這麼說了,統一是勞務關係,由民法典規製而不是勞動合同法。 總之,就單單勞動糾紛這一塊,都夠學一輩子了,新花樣是越來越多。 閒話少說,其他勞動者也好找,馮翠蘭給說了一個電話,這是當初和他丈夫一起被介紹到分揀中心乾活的。 隻不過這人乾了一個月沒頂住走了,至於後麵有沒有拿到所謂的穩崗補貼,那就不知道了。 周雲撥通電話,響了幾聲後就有一個聲音響起:“喂誰啊?” “牛尚輝是吧,你好,我是康偉倫的律師,有個事想找你聊一下。” 電話另一邊,正在街頭找活的牛尚輝皺著眉頭道:“老康的律師?那我忙……” “給你三百。” “其實乾不乾活都無所謂……” 聊了幾句後掛掉電話,周雲也是搖搖頭,給證人錢這種事,其實理論上是不太行的。 倒不是說違規,如果證人真的作偽證,那律師也得跟著進去。 隻是說如果給了證人錢,那就可能會影響到證人證言的證明力度,如果被對方知道的話,就可以以此來反駁。 而法院一般也會采納。 也就是說,如果你給證人錢被對方知道,那你這證人找了就沒用,因為他的證言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但是顯而易見,現在他要是不提錢,對方肯定不願意來的。 法律規定說證人有作證的義務,但那是規定,實務和現實是兩個世界。 很快周雲見到了牛尚輝,一個看著有點市儈的中年人。 “牛先生你好,我叫周雲,振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周雲先做自我介紹,結果他這話剛剛說完,對麵的牛尚輝便驚訝道:“你就是網上的那位周律師?” 聽到這話周雲頓時笑了:“牛先生你也聽說過我?” “那當然了!”牛尚輝笑道:“咱們這群乾苦活的都聽說過你,周律師你可是太有名了。” “錢什麼的就不用給了,周律師你有什麼事直接說。” 這就是名聲大的好處,周雲笑了笑道:“錢肯定要給的,事的話其實就是,我要提起仲裁,要確認康偉倫和那個勞務中介存在勞動關係。” “所以需要你來證明一下,證明確實是這家中介找到了你們,然後把你們帶去分揀中心乾活以及……證明你們是被分揀中心那邊的人管理的!” 聽到這話牛尚輝頓時道:“沒問題周律師,你說讓我怎麼乾就怎麼乾!” “不過周律師,你看完了能不能幫我……我乾了一個月,說是給我什麼補貼,結果一分都不給,唉。” 周雲笑道:“沒問題,等我先把康偉倫的案子做完,你安心等著就行。” 一切準備就緒,周雲來到了新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排隊等待後,在窗口處把相應的材料遞了進去。 裡麵的工作人員拿起申請書看了之後便道:“這是要申請確認勞動關係?但是這……哦要確認是勞務派遣啊。” 周雲點點頭:“對,確認是勞務派遣,我這可是要確認勞務派遣啊。” 工作人員聞言也是笑了,曾幾何時那些公司一個個的都在否認勞動關係,說這是勞務派遣。 結果沒想到,現在這麼個勞務派遣都得專門提起仲裁來確認了,就讓人感覺非常的魔幻。 工作人員把其他的證據材料都看了,沒有問題。 “周律師是吧,我這邊給你受理了,然後你回去等通知就行。” 周雲一路離開仲裁院,好了,坑已經挖好了,就是不知道對方願不願意跳了。 時間一晃就是兩天,取保候審那邊沒有結果,反倒是仲裁這邊有了動靜,已經立案了。 ………… 歐生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吳俊賢正在看著手機。 他也不是在玩,而是在盯著直播間。 沒辦法,現在勞務中介的名聲都已經臭不可聞了,所以不好招人。 但是甲方不斷在催促,於是勞務中介們現在也變了新玩法,那就是拍短視頻來吸引那些打工人。 什麼樣的短視頻呢,比如說在宿舍內,讓一個很漂亮的姑娘去催促他們乾活。 或者就是,弄一個那種鏡頭下的流水線,找兩個漂亮姑娘在那裡裝模作樣的乾活。 反正就是要吸引那些年輕小夥,誒你看我們的中介這麼漂亮,啊,廠內的妹子也這麼漂亮。 人家也不給你說其他什麼,就是讓你們自己幻想,幻想進去後和妹子們發生點什麼…… 稍微有點閱曆的都知道這是明擺著的哄人,但架不住年輕人多啊,架不住年輕人喜歡幻想啊。 反正對於勞務中介來說能騙一個算一個,他們除了賺工資差價外還可以拿到人頭費。 吳俊賢這邊正看的開心呢,這裡麵那個漂亮中介其實就是他的助理…… 結果就在此時辦公室的門被推開,之前的年輕人走了進來。 “吳總,你看這個,那個康偉倫提起仲裁了!” 什麼?吳俊賢把手機放下,拿過那堆材料看了看頓時道:“臥槽踏馬的康偉倫,狗屁的勞動關係,他還真的敢啊!” 吳俊賢的臉色黑的嚇人,他是真的沒想到,在這個節骨眼上,對方非但沒有積極尋求諒解,反而提起了勞動仲裁! “他踏馬是想坐牢嗎,瘋了吧!” 旁邊的年輕人皺著眉頭道:“吳總,那你看我們現在咋辦,我剛剛看了一下,康偉倫請的那個律師叫周雲。” “好像就是網上那個特彆有名的周雲。” 吳俊賢聞言又把申請書副本拿起來看了看,果然是叫周雲。 沉默了一下,吳俊賢開口道:“怕個屁,周雲又咋樣,周雲就能不講法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第79章挖了這麼久的坑,你們終於跳了第22頁 “可是……可是吳總,這還把快遞那邊列成了第三人,會不會……” 吳俊賢皺著眉頭道:“那又如何,他搞個仲裁我就給他錢啊,你聽聽他要多少,要一萬五,我的錢就是白來的啊!” “我先問問湯律師吧。” 湯律師,也就是他們這人力資源公司的合作者,是京海一家律所的正式律師。 同時也在他們這裡兼職做一些法務的工作…… 雖然法律規定專職律師不能兼職法務,但還是那句話,規定是規定。 很快通過微信,吳俊賢把申請書等材料都拍照發了過去,然後撥通了電話。 電話另一邊,辦公室內的湯梓浩開口道:“所以吳總,現在是那個周雲起訴了是吧?” “對,正因為是那個周雲,所以我才找你,不然就這點屁事,根本不可能麻煩你的。”吳俊賢笑道。 當然,他並沒有告訴對方康偉倫已經被抓的事,畢竟這種事也不太好說出來。 湯梓浩看著電腦上的材料笑道:“那這位周律師可是想錯了,這案子他不可能贏的,咱們和快遞公司那邊可是勞務外包,有合同的。” “我覺得既然人家都提起仲裁了,咱們接著就是,那個周雲畢竟還是個年輕人。” 吳俊賢聞言大喜:“那湯律師,這案子就拜托你了啊,我讓小李去你律所那邊簽合同,給我狠狠教訓一下他們!” 掛了電話,湯梓浩開始激動起來,那可是周雲啊,現在頂級的網紅律師。 如果自己能贏下仲裁,那他湯梓浩或許也能當網紅! 畢竟網紅賺錢真的太快了,做律師得苦熬。 他還真的不信了,區區一個年輕人能有多強! 看看吧,以前做對手的那些律師都是些什麼律師啊,贏了幾個鄉下小縣城的律師就在那裡裝。 這次就要讓他看看,什麼叫專業律師! 本來他是很想發個動態或者視頻的,但是考慮到不能提前立旗,所以還是決定,等贏了再發! 就這樣,仲裁開庭的日子到了。 周雲挎著包出了門,打了個車直奔新廣區仲裁院。 到了地方直奔三樓仲裁庭,推門進去後發現被申請人那邊已經有兩人坐在那裡了。 坐著的人正是吳俊賢和湯梓浩,快遞公司的人根本沒來。 因為吳俊賢已經提前解釋過了,畢竟是他弄出來的麻煩,所以他負責解決。 本來按照湯梓浩的意思,他自己來就行,但是吳俊賢非得跟著,那就隻能讓他跟著了。 見到周雲進來,兩人也沒說什麼,就這麼靜靜地打量著。 感覺很普通的一個年輕律師,就是膽子大,結果居然混的這麼有名。 兩邊就這麼沉默著,終於仲裁庭的人到了。 首席仲裁員是個中年大叔,進門後便笑道:“兩邊都到了,挺好,那個要不先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調解吧。” 周雲還沒說什麼呢,旁邊的吳俊賢便直接道:“不調解,他們那純粹是訛錢呢,就沒見過這樣的。” “誰都仲裁一下就能調解的話,我這公司根本開不下去。” 得了,中年大叔都沒再問周雲,直接道:“那既然這樣咱們就準備開庭吧。” 仲裁開庭和民事開庭差不多,流程沒什麼大的區彆。 還是雙方先陳述。 周雲作為申請人隨即開始陳述,他認為康偉倫和人力資源公司,快遞公司之間是勞務派遣關係。 其中和人力資源公司之間應該是勞動關係。 理由就是,他的工資是由人力資源公司負責發放,而日常管理則是由快遞公司的分揀中心來負責。 這種情況完美符合勞務派遣形式。 湯律師這邊隨即開始答辯,答辯的主要內容就是,人力資源公司和快遞公司之間是勞務外包關係。 理由便是,雙方有簽訂的正式合同,快遞公司將分揀中心的分揀這部分勞務外包給了他這公司。 也因此,並不存在勞務派遣的情況。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很多人分不清楚,而在日常生活中,因為某些人故意為之,也經常把這兩種情況混淆。 但事實上這兩種情況的區彆很大! 說人話就是,派遣是派人,外包是包活。 能理解這句話,基本上就能理清兩種關係了。 勞務派遣,是一個人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然後派到用工單位乾活,工資社保這些都是派遣公司承擔。 勞務外包呢,是把某個項目,注意了是某個項目全部包給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包出去之後,這個用工單位就不能管理了,這是重點,也就是說勞務外包之後,管理必須得是外包公司管的。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現在的客服了。 把客服服務這個項目整體打包包給外包公司,一定要是全部,不能說我把單個員工包出去,那就不是勞務外包了。 那叫什麼,那叫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 周雲這邊開始舉證,就是他之前收集的那些證據,牛尚輝的證人證言經過公證,也就不用專門出庭。 湯梓浩的證據並不是很多,主要是兩份合同,一份是人力資源公司和快遞公司簽訂的勞務外包合同,一份則是人力資源公司和康偉倫簽訂的勞務合同。 舉證質證沒什麼好說的,證據真實性都沒問題,主要是關聯性問題。 很快雙方便開始辯論了。 周雲率先開火:“雖然我方當事人和人力資源公司之間簽訂的是勞務合同,但是在工作過程中,很明顯接受了分揀中心的管理!” “根據《長三角地區勞務派遣合規用工指引》之規定,發包單位不能直接管理與支配勞動者。” “但是根據我方證據一和證據四,在工作過程中,很明顯發包單位直接進行了管理,所以這是很典型的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的,按照本規定處理。” “也就是說,三方之間存在勞務派遣關係,我方當事人與被申請方人力資源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不同,勞務派遣是有專門規定的,所以根據規定來就行。 大那是勞務外包不一樣,關於這個的規定太散了。 主要還是因為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所以各地都出台了自己的辦法。 核心問題就在於,勞務外包的承包方和這些具體乾活的人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長三角這個規定裡明確說了,勞務外包的承包方要與雇傭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但是有個問題,勞務外包的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的。 而兩個自然人之間不能成立勞動關係。 所以周雲沒有直接拿出這一條,隻是揪著“管理”來說事。 你說是勞務外包對吧,那按道理來說應該是你們公司來管理的,那為什麼是分揀中心的人管呢。 這可不單單有聊天記錄,還有證人證言。 在周雲的連番攻勢下,湯梓浩這邊有點頂不住了。 對方的言語極其犀利,張嘴之間便是各種規定,再結合事實,有那麼一瞬間,湯梓浩自己都覺得對方說的有道理…… 不行,這樣下去還真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勞務派遣的! 仔細想了想,湯梓浩想到了對策,既然核心問題是分揀中心實施了管理,那自己這邊隻要能證明一點,那就是人力資源公司對員工實施了一定管理,那就不算勞務派遣了! 因為一個勞動者很明顯不能同時被兩方管理的。 於是他趕緊和身邊的吳俊賢輕聲說道:“情況不太對,我們這邊有可能輸,要是真的存在勞務派遣,你們公司還要被罰款的!” 這可不是他瞎說,沒有相應資質是不能做勞務派遣的,違反規定的話要被處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違法所得的罰款。 以吳俊賢公司的情況來看,真要是查,那得罰的底朝天。 “周雲那人你也知道,他肯定會去舉報的,所以咱們不能被認定為勞務派遣!” 吳俊賢有點慌了:“那怎麼辦?” “證明公司對康偉倫進行了管理,用那個穩崗補貼來證明!” “可是那樣的話我們可能要賠錢……”吳俊賢忍不住道。 “到時候和對方談,少賠一點也行,隻能這樣……” 經過勸說後吳俊賢也隻能同意,這個時候他依舊沒想到要把刑案的事告訴對方。 實務中這種隱瞞情況太多了…… 湯梓浩這邊已經準備開始了,至於說其他的風險,進行了管理不代表就和康偉倫存在勞動關係,那樣還有的打! 要是直接認了,這官司可就要輸了。 幾句悄悄話其實時間很短,這會兒湯梓浩開口道:“我方對康偉倫也實施了管理。” 而在對麵,周雲聽到這句話開口道:“怎麼證明呢?” 湯梓浩隨即道:“我方設置有穩崗補貼,通過穩崗補貼的方式,對康偉倫實施了管理,隻要對方能安穩工作,就給相應補貼。” 周雲笑了,挖了這麼久的坑,你們可算是說出來了啊! 康偉倫那邊是尋釁滋事罪,那如果真的是因為討薪,還算不算尋釁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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