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這不是犯罪,這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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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這不是犯罪,這是正當防衛!第12頁 大山縣,柴耀陽的臉色黑的像鍋底一樣。 雖然已經知道會立案,但是真的立案了,還是覺得很不舒服。 之前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後,他這邊不出意外被批評了。 今年的評優什麼不用想,原本還想再上一步的,結果現在什麼都彆想了。 而現在,這個刑案要是真的被翻過來,那鬼知道會有什麼麻煩。 想了半天還是撥通了張法官的電話,他相信對方現在應該更著急。 張法官當然急了,這會兒正在辦公室裡各種抱怨。 旁邊的刑庭庭長安慰道:“老張,也不用太著急,畢竟現在是因為新證據,行政行為那個也不能怪你,要怪也隻能怪……算了。” 能怪誰,當然怪行政庭那幫人了。 這麼明顯的問題,直接就能給過,完了他們判的時候肯定也不會去做細致審查。 以至於現在被對方抓住了這個漏洞,直接要把刑案都翻過來了。 張法官聞言歎口氣,正準備說點什麼手機響了。 拿起來走到一邊接通:“喂,柴主任,你也知道消息了吧?現在事情可麻煩了。” “你說這都什麼破事啊,真踏馬的了……” 張法官很想罵人,他認為自己現在純粹是無妄之災,哪個刑庭法官在審案子的時候還會審查行政行為是不是程序違法呢。 要不是認識多年,他現在真的很想把對麵的柴耀陽罵一頓! 柴耀陽也隻能苦笑道:“張法官,現在說這些也沒用,你說還有沒有辦法啊?” 張法官想了半天才道:“這件事我最近一直在琢磨,能入手的方向不多了,暫時來說有兩個方向。” “第一……” “情況就是這樣,你這邊要快點,再審立案了,說明中院那邊已經有了傾向。” 掛掉電話,柴耀陽隨即讓勞明城通知城管那邊,這事越來越大了。 城管執法這邊接到電話後同樣想罵人。 好好的怎麼會變成這樣,尤其是當初動手的是他們城管的人,雖然是臨時工,但在那個時候,肯定是算在他們城管頭上了,想想都蛋疼。 而且也沒什麼好辦法,隻能是聽對方的,把事情趕緊解決了。 很快,案件之前的被害人劉鵬飛接到了電話,直接懵逼了。 “啊?您的意思是說,那個案子又要再審了?不是憑什麼啊,我們三個當初被他打成那樣。” “行,我們給提交書麵意見,好的好的。” 掛了電話,劉鵬飛有點想不通,倒不是說彆的,主要是當初孫偉濤下手特彆狠。 法律意義上的輕傷和我們普通人理解的輕傷區彆很大,當時看起來真的很嚴重。 結果現在對方可能無罪,這年頭的事也有點太離譜了吧。 除此之外劉鵬飛也沒想太多,反正就是聽領導的話唄。 很快相應的書麵意見提交給了法院,反正就是表明三個被害人的不滿,認為不應該改判。 就算改判,那也應該由妨害公務罪改為故意傷害罪或者尋釁滋事罪。 就這樣,多方博弈之中,終於到了開庭的日子。 周雲坐在申請人的位置上,身邊是臉色激動的孫晨輝。 對麵則是出庭參與再審的寧城市檢察院的檢察官。 而在另一側,則是三個被害人聘請的代理人,一個看著三十多歲的女律師。 女律師叫馬若綺,這會兒同樣看著周雲,她是知道這個年輕律師的。 對方之前那個視頻畢竟火過,隻是她沒想到今天能對方對上。 因為是再審,其他的程序走的很快,沒多久便圖窮匕見! 周雲靜靜地聽著市檢的意見,市檢的態度很明確,在有新證據的情況下,不構成妨害公務罪,應當無罪。 這個他能猜到,事情和市檢察院沒什麼大的關係,很明顯人家不想灘渾水。 很快,馬若綺這邊開始進行陳述了。 “第一,行政訴訟的判決書表明,該行為僅僅隻是程序違法,而實體行為並沒有撤銷,所以以此為由便認定該公務不是公務,太過於片麵。” “應當綜合判斷該程序違法對於行政行為相對人的權益影響大小,然後認定是否為公務。” “第二,縱使該行為確實程序違法,但在當時,孫偉濤也不應該采用暴力的方式進行反擊,而應該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權益……” 孫晨輝聽得都想罵人了,但他卻不知道怎麼罵。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第32章這不是犯罪,這是正當防衛!第22頁 這就是為什麼說法律人的罵架比較高端,因為你很多時候都想不到怎麼去罵,你要罵的有道理才行。 周雲等對方說完,允許開口後便道:“第一,程序違法就是行政行為違法,判決書說的很清楚。” “我就不說程序對於行政行為的重要性了,就算按照對方的觀點,在當時的情況下,該行為已經嚴重侵犯到了孫偉濤的合法權益!” “這裡的時間節點需要考慮到,當時的孫偉濤也不可能想到之後的賠償,他隻知道,有人要拆他的房子,而且沒有給一分錢!” 馬若綺麵無表情。 周雲則是繼續開火:“第二點就很可笑了,當時相關部門的行為已經是侵權了,憑什麼孫偉濤不能進行反抗,難道就因為是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的權力是哪來的,是誰授予的,難道不是人民群眾授予的?合著行政機關不管合法還是非法的行為,人民群眾都隻能受著對吧?” “來,這位代理人,你說說,是不是普通人隻能受著?” 對麵,原本麵無表情正在裝冷酷的馬若綺已經目瞪口呆了。 她是做夢都沒想到對方居然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這人是腦子有毛病吧,這些話也是能在法庭上說的? 你今天都能問出權力是誰授予的問題了,明天你說什麼我都不敢想! 關鍵是你說這些話對於案件的影響基本上沒有,法官難道不知道嗎,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但偏偏她現在還沒辦法反駁,因為對方說的都是非常“正確”的話。 權力是誰授予的,人民啊,最起碼在這種場合下,沒人敢否認這一點的。 彆說她這個律師了,上麵敲錘的那個也不敢否認! 所以就尬住了,馬若綺猶豫著不知道怎麼說。 終於,審判長敲響了法槌:“申請方代理人,不要再說無關的話,警告一次,再說就驅逐出去!” 周雲這邊表現的很乖巧,直接點點頭表示自己不會再犯了。 唉,重生之後怎麼就脾氣這麼爆呢,聽到離譜的話就忍不住。 主要是“就算非法行政行為,那也不能反抗,隻能在後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這句話,真的讓他想罵人! 為什麼,因為法律途徑維權要成本的! 這次也就是他了,不然行政訴訟外加刑事再審,沒個幾萬塊真的下不來。 平時在網上那人人都是年薪百萬,豪宅豪車,但大家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清楚的,幾萬塊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真的不是小數目。 你可能月入過萬,但你月收入和你每個月能攢下的錢不是劃等號的。 審判長隨即問道:“被害人代理方,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馬若綺趕緊集中注意力,又開口道:“我還有一點,好,我們就算當時的行政行為確實有問題,那孫偉濤就能那樣反抗嗎?” “當時隻有我的三個當事人去帶離孫偉濤,結果孫偉濤持械進行了攻擊,導致我的三個當事人輕傷。” “就算不是妨害公務,那也應該是故意傷害罪!” 這算是她的撒手鐧了,是結合了一審張法官的意見來切入的點。 對,你可以反抗,但你持械把三個城管隊員打成輕傷,這難道不應該判刑? 孫晨輝再次開始緊張了,周雲卻是不慌不忙道:“當然不應該是故意傷害了,這不是犯罪,這是正當防衛!” 話音落下,一邊的孫晨輝都看向了周雲,臉上帶著驚訝。 馬若綺更是懵逼,這……這都能是正當防衛?你是真的敢說啊。 周雲則是依舊淡然:“刑法第二十條規定:”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裡麵很明確的說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行為,是正當防衛!” “根據一審刑事判決書,當初進入房間的是三個城管隊員,而在外麵還有大概幾十個人,除此之外更有鏟車勾機等拆遷設備!” “那麼,在那樣的情況下,我們就應該全麵看待這個情況,隻要自己被強行帶離,那價值幾十萬的房子就要被非法侵害!” “所以儘管我方當事人持械攻擊,但完全沒有超過必要限度,應當為正當防衛!” “還是說,幾十萬的房子都不值得去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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