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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以戰養戰!
一場戰鬥下來。
鄧肯麾下的騎兵部隊越打越多了。
不隻是如此,他麾下的步兵也增加了兩三百人,甚至還有十多個標記為一星的法蘭精銳斧手』,也就是戰鬥前先扔一波法蘭飛斧的一線重裝步兵。法蘭人的斧手比撒克遜人的斧手還要強,因為敗者才會下海,高盧雄雞這幾百年的時間裡,吸收了帝國和蠻族的遺產,重裝步兵是一線水平,法蘭克聖騎士更是頂尖的重騎兵。
真正的法蘭人打硬仗就沒虛過,拿破侖大帝就不用說了,一戰的時候法軍也是非常勇猛的。
至於這會兒,法蘭人是第一梯隊的蠻族,僅次於強悍的哥特人。
「收編他們!」
鄧肯直接收編了那些法蘭人潰兵,因為是自己的老家,所以潰兵也沒有到處搶劫,反而聚攏在一起保護附近城鎮,繼續對抗洗劫整個高盧的匈人劫掠者。
這會兒法蘭人的整體軍事素養很高,普通的農民徵召訓練一下,直接就是法蘭克民兵輔助軍團,完全跳過了農民混編的階段。
他們還會自帶裝備,因為蠻族好戰的傳統,普通百姓家裡也有盾牌丶戰斧丶短劍等武器,家底好的富人還能拿出一副皮甲丶鑲嵌甲丶鑲釘甲等,等於說招募完就是輕裝步兵的水平。
流亡者屬於古代的流氓,沒財產土地的人,法蘭人的平民則多有土地房產,屬於古代的良家子。
這樣一來,鄧肯的實力增加的更快了,一場戰鬥兵力增加到了兩千五百來人,不過戰兵還是隻有一千兩三百的樣子。
一隊隊步兵將繳獲的戰利品運回去。
埃德蒙森騎馬落在後麵,眼神還有殘留的震撼,望向前方那滿身血腥氣的英武背影,他不由敬畏地低下頭顱。
他都懷疑根本不需要部隊,那個男人就能以一己之力擊潰所有敵人!
剛剛那一戰,他砍死了三個敵人,還是甲士。
這要是在以前,埃德蒙森絕對是要好好地吹噓一下的,哪怕是在家鄉的酒館裡,在詩人包廂裡喝的爛醉時,也得好好的吹噓,順便讓吟遊詩人把他的勇武傳播出去。
但是現在,他隻是平平無奇的將軍衛隊一員。
沒辦法。
將軍親衛裡麵的猛人太多了,克裡岡騎槍突刺,左劈右砍,連斬五六人,薩爾瑪提亞騎手衝破敵陣,讓人仿佛想起了龍頭旗標飄揚於不列顛戰場上的時代,就連克裡岡身後的少年,一個才十六歲,連胡子都沒有長齊的小家夥,都刺死一人,砍殺一人。
講真的,埃德蒙森這陣斬三個甲士的戰績,著實不值得大肆誇耀。
更彆說他還是一個小領主,身上的裝備武器更好。
他效忠於卡美洛王國的尤瑟王,是羅馬軍官跟原住民的後代,母親也有一點薩爾瑪提亞人的血統,於是直接留在當地變成了不列顛的貴族階層。
「若是將來尤瑟王跟鄧肯大人交惡,在戰場上遇到他,我該怎麽辦?……」
埃德蒙森現在最擔心的就是這個。
簡直是鬼神降世!
萬夫莫敵!
埃德蒙森在家鄉也有威名,被人稱為熊』一般的戰士,他都不敢想像自己在戰場上遇到鄧肯,麵對這宛如霸王降世般的猛人率領騎兵衝陣時,自己還有沒有拔出武器迎戰的勇氣。
擋不住,根本就擋不住!
恐怕尤瑟王麾下的精銳騎士,圓桌騎士的前身,擁有龍頭旗標的拉格納重裝騎士,也無法阻擋這位如同天神下凡的猛人。
不止是埃德蒙森一個人這麽想,其他的不列顛貴族騎手也差不多。
大家彼此對視一眼,似乎心中形成了一種默契。
「早知道就不急著效忠尤瑟王了。」
以鄧肯的強大實力,這一戰過後,統一不列顛島並不難,萬一起了什麽衝突,尤瑟王在正麵戰場上根本就擋不住。
到時候估計就是劉邦看項羽的表情——這還是人嘛!
要不投了吧。
來得時候,這些不列顛貴族騎士還心裡有點倨傲,覺得鄧肯名聲雖然很大,但他們也是優秀的騎士,還是領主,有自己的部隊,怎麽樣也得給他們一點點尊重。
說實話,現在埃德蒙森一想,覺得鄧肯當時已經很給他們麵子了。
這些不列顛貴族騎士麾下也有一千來人,如今大部分人的心思都有變化,甚至已經有人準備改換門庭了。
不戰而屈人之兵。
一千人裡至少有一半以上準備歸附於鄧肯。
最後必須提到一點,埃德蒙森跟在那位大人身後衝殺,實在是太爽了!
他從沒有殺得如此酣暢淋漓過。
不管是輕步兵還是重步兵,全部都是切豆腐一樣直接鑿穿,而且還不會迷失方向,殺穿敵陣後,還能喘息一下,調轉馬頭,跟著那位大人一起換個姿勢再衝一波!
這簡直是天生的騎兵統帥,埃德蒙森此時隻能想到一個曆史人物,那就是亞曆山大大帝和他的夥伴騎兵。
鄧肯騎馬的身影在隊伍最前方。
他的披風已經脫下來了,難怪將領都喜歡披風,這玩意兒其實是用來擦血的,就跟紅纓槍上的紅纓一樣,防止血留下來握不住槍杆。
鄧肯殺得太多了,身上都被鮮血浸透,血液凝結了後很不舒服。
這一戰他正常發揮。
誓約勝利之劍的手感非常好,不愧是頂著聖劍和神兵的標注,鄧肯使用它時的感覺,怎麽形容呢,大概就是——獨孤求敗拿著倚天劍。
以他的實力,木劍都能刺死人,拿著誓約勝利之劍就有點無雙亂舞的意思了。
現在要殺鄧肯,隻能萬箭齊發,直接亂箭把他射死才有機會。
要不然就是弩炮丶床弩丶投石機什麽的大型工程武器,這一戰鄧肯中了五箭,不痛不癢,皮外傷,直接就止血了。因為有阿瓦隆的劍鞘,哪怕鄧肯被人砍到血管,也會飛速止血,不是說他不會流血,而是傷口立馬就止血凝固了。
他傷到動脈都隻是滋一下血,沒一會兒就不流血了。
此時鄧肯根本不在乎不列顛貴族騎手的反應,他看了看麵前那稚嫩的少年卡爾,拍了拍他的肩膀,讚賞道:「乾得不錯!」
十六歲的少年,陣斬兩個甲士,可以重點培養。
那少年望著鄧肯的表情激動,他以前不明白兄長為什麽在戰場上衝殺毫無畏懼,現在他懂了,剛剛那會兒他腦子裡麵什麽想法都沒有,就是跟著那位大人衝殺敵人。
等他反應過來,已經殺了兩個來回,敵人全部都潰敗了。
士氣太高了。
匈人隻看到一群人殺氣騰騰地衝上來,好似根本不要命一樣,還沒交手就已經心中膽怯。
無一錯一首一發一內一容一在一一看!
鄧肯這會兒在看自己的戰鬥收獲,一共是兩個戰鬥技藝。
他就說得乾掉一點匈人的強者,天天砍日耳曼的蠻族,都快把他砍成狂戰士了。
——「雙武器戰鬥掌握:隻有極少數人是擅長使用左手戰鬥的勇士,他們的左手像其他人的右手一樣靈活。你現在可以使用雙武器戰鬥,並且不會感到不便影響自身的戰鬥技藝發揮,你可以用左手施展自身掌握的戰鬥招式。」
好像敵方步兵的指揮官之一,就是左手持有戰斧,右手拿著盾牌,鄧肯奪取後轉化為了雙武器戰鬥掌握。
此時在鄧肯的掌心,法蘭飛斧高速旋轉,就跟把玩鋼筆一樣。
這個戰鬥技藝好!
果然還是要砍點不同的敵人,才能拓展戰鬥技藝的寬度。
——「連珠箭【戰鬥技】:你可以以驚人的速度連續射擊,最多同時連射五箭,同時大幅度消耗體力。這是屬於匈人射鵰者的戰鬥技巧,必須擁有強悍的身體素質才能施展,連續使用有可能導致疲乏狀態。可以在騎射狀態下施展,但是會大幅度降低命中率。」
鄧肯現在的狀態大概是一秒三箭,再快就沒有多少準確性了,而且弓箭本身也有一個射速上限。
這個戰鬥技藝體力條消耗很大,連續開弓會讓肌肉出現一絲酸澀,連射越多體力條消耗越多,就跟連續百米衝刺一樣。
「以犧牲部分準確度換取極限的射速。」
「可以接受。」
弓箭的初始射速並不快,所以極速射擊才會被形容成連珠箭。
以鄧肯目前的體力條大概能連射十來箭,隻有諾登之弓能這麽乾,其他的戰弓恐怕會直接崩斷了。
流亡者營寨已經有點裝不下了。
鄧肯不得不另起一座小型軍營,就在匪盜山寨附近,他在那個位置布置了數百兵力,萬一到時候匈人洗劫巴黎周邊,他也能隨時再搶一波。
以戰養戰!
現在是匈人洗劫高盧,他帶兵搶劫匈人,搶到的東西肯定不會還給高盧人,那也是拿命換來的。
一天時間很快過去。
就在第二天上午,鄧肯留下的偵查哨騎送回了一個消息,昨日匈人劫掠者被擊潰後,潰逃的二十餘騎兵找到了其他地方的匈人部隊,然後三股匈人劫掠者彙合到一起,加上仆從軍估計有三四千人,已經準備將鄧肯的部隊絞殺於巴黎附近。
這是匈人劫掠者慣用的戰術,萬一吃虧了,立刻搖人來圍剿,他們的軍隊機動性很強。
「我們現在有多少騎兵?」
鄧肯沉吟片刻,望向了身旁的克裡岡。
克裡岡正在跟人忙活,他讓山民婦人幫自己做了一個黑色的龍頭旗標,大龍頭-尤瑟是紅龍旗標,他遵循鄧肯的命令,以黑旗黑甲為標記,此刻抬頭道:「能戰的騎兵大概有兩百來人,以薩爾瑪提亞騎手為主。」
「騎馬步兵隻有五六十人。」
「如果馬再多一點,應該能整編出一支精銳的騎馬步兵。」
騎馬步兵,顧名思義,騎馬趕到戰場,下馬作為步兵戰鬥,在漢唐時期都是比較常見的。
鄧肯沉思片刻,猛地起身道:「召集軍隊。」
能打!
他又不是第一次以少勝多了。
這一戰要是打贏了,敵人襲擾巴黎附近的計劃就失敗了。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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